臺日專利優先權合作計劃 12月2日實施
▲王美花指出,在臺日雙方簽署「臺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合作備忘錄」後,她手中厚重的優先權證明文件,便可轉化爲電子檔,將大幅減少文件製作時間。(圖/記者林信男攝)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5日表示,「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計劃,將於12月2日正式實施,之後臺日雙邊在互相申請案件優先權證明文件時,皆可透過電子檔案交換方式取得,不僅能大幅減少紙本文件製作時間與規費,也有助促進行政效率。
亞東關係協會與日本交流協會5日下午簽署「臺日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合作備忘錄」,未來將可透過臺灣經濟部智慧局與日本特許廳合作,以電子交換方式,相互取得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取代過去使用的紙本文件,有效節省申請人的時間。
王美花指出,在「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計劃正式實施前16個月內,曾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的案件都適用這項新措施。
王美花強調,自2009年起,臺日雙邊就開始洽談「臺日專利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計劃,由於臺灣並非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成員,因此這次臺日雙邊的合作,讓臺灣成了和日本簽署優先權證明文件電子交換計劃的第1個非WIPO成員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