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聲明 去年本業獲利逾7千萬元
泰山指出,有關委由寬量公司出售全家股票一事,成交價被市場派誣指爲賤賣,更是無稽之談,法規嚴格限制,盤中的鉅額交易價格,限於前一交易日收盤價的上下10%,因此根本無賤賣的可能。全家持股全數在187元賣出,成交價甚至高於當時過去一個月的平均價,若未採取此成交方式,由泰山自行逐日分批出售,以持股高達20%,再加上全家每天的偏低成交量而言,這種持續性的賣壓,勢必會讓全家股價波段走跌,影響整體售出金額,顯見以鉅額逐筆全數於187元賣出,是正確、理想的操作方式,因此分批給付成交服務費1%予寬量公司,亦屬合理。
除此之外,市場派指責公司處分「金雞母」全家股權是錯誤決策,泰山再重申,全家股利換算成投報率平均不到2.5%,理應重新思考投資標的與方向,若經營團隊毫無做爲,纔是愧對所有股東。並指出,泰山順利取得出售全家之股款後,先行清償公司近20億元債務,以節省利息支出,此爲帳上現金下降至60多億之主因。
對市場派事先一再質疑沒有配套的運用或投資方案,泰山強調,不論是曾列入評估的花蓮新天堂樂園,或水源開發案,舉凡已提出或未提出之投資案,概遭市場派董事代表反對。甚至連評估禮品採購,尚未支付任何費用,捏造成「預付二千萬買紅酒」,大打烏賊戰。
泰山並聲明,龍邦以營造建設起家,然未專注本業,相較對於泰山對於無論業內、業外獲益,均願雨露均沾,與股東、員工及董事分享,相形之下龍邦已連續四年未配發股利,爲持續貫徹其獲利不願分給股東分毫之念想,進而阻擋泰山將來還利於股東,竟顛倒是非,醜化依章程派發員工、董事酬勞提案,並問龍邦公司不願泰山積極佈局投資、反對分享獲利等行爲,是否意圖「獨吞」出售全家股權所得之80億元價金,拒絕與五萬名股東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