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居檢偷跑拒繳款還出境 出租處被查封秒跨海允繳款
臺商接獲管理員Line訊息通知,馬上跨海電洽書記官,允託在臺親友于2星期內繳清欠款。(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許姓臺商返臺居家檢疫期間離開住家3分鐘到頂樓透氣,挨罰10萬元拒不繳納還離境,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查出他在當「包租公」,23日查封出租處,許男接獲管理員Line訊息通知,馬上跨海電洽書記官,允託在臺親友于2星期內繳清欠款。
許姓男子居家檢疫期間,於下午3時32分擅離居家檢疫處所,搭電梯至社區頂樓,3時35分返回,僅離開居家檢疫處所3分鐘,即遭處罰10萬元,他不服拒不繳納即離境,桃園執行分署查出他在平鎮區當包租公,名下房產以月租6000元出租,23日直奔現場查封,社區管理員立即傳訊息給人在對岸的許男,執行官人都還沒離開,許男就立刻致電桃園執行分署,允諾2周內請臺灣親友繳清欠款。
臺商接獲管理員Line訊息通知,馬上跨海電洽書記官,允託在臺親友于2星期內繳清欠款。(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桃園分署兵分四路前往義務人住家或不動產所在地現場執行,共查封3筆土地、3筆建物。(翻攝照片/蔡依珍桃園傳真)
另外桃園區陳姓女子也因擅離居家檢疫處所長達約6小時,遭處30萬元罰鍰,執行官上門時,她不認挨罰,認爲衛生局裁罰對象有誤,執行官解釋如認處分違法或不當,可依法循行政救濟途徑救濟,她才同意查封。
龜山區嚴姓夫妻則因兩度擅離居家檢疫處所搭電梯外出及至公園散步,分別挨罰15萬元和10萬元,2夫妻向執行官稱是美國公民,認爲裁罰過當,正在行政救濟中,但房產仍遭查封。至於在中壢經營有女陪侍小吃店的遊姓男子,去年爆發酒店女公關確診案件時,未依中央指示暫停營業,挨罰10萬元,他也不願繳納,經執行官上門與員工溝通,才當場掏1萬元,其餘9萬元以每月繳5000元分期繳納。
桃園分署指出,爲強力執行「防疫案件罰鍰專案」,由執行人員兵分四路前往義務人住家或不動產所在地現場執行,共查封3筆土地、3筆建物,強調疫情仍嚴峻,民衆應配合政府防疫措施,共同防止疫情擴散,尤其是自新冠肺炎流行地區入境、依法應居家檢疫者,檢疫期間未滿,不得擅離居家檢疫處所,避免釀社區感染風險,強調違規遭罰,桃園分署一定強力執行,遏止疫情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