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史上第一次 制憲公投被駁辜寬敏提告 法官駁回
臺灣制憲基金會成員。(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制憲基金會」董事長辜寬敏,提出首案「制憲意向公投」,遭中選會駁回後,提行政訴訟救濟,辜表示,臺灣已實質獨立,迄今卻仍未成爲「正常國家」,甚至不能以臺灣之名參賽奧運,將徹底爭取公投成案,臺北高等行政法院26日判決維持中選會的駁回處分。
得知判決結果後,黃帝穎律師表示,法官未審酌憲法保障國民主權及人民的創制權,已決定上訴,讓史上首件制憲公投案留下司法紀錄,並持續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堅持人民有權對制憲的重大憲法政進行公投。
辜寬敏提出兩案制憲公投,分別是「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推動制定一部符合臺灣現狀的新憲法?」、「您是否同意要求總統啓動憲法改造工程?」中選會去年10月16日以「不符合重大政策之創制」、「主文內容不易理解」爲由駁回。
辜寬敏日前受訪說,臺灣實質上已是獨立國家,但因仍使用《中華民國憲法》,國家名稱、領土疆域與國民界定都模糊不清,導致臺灣仍未成爲「正常國家」。臺灣現在是自由民主社會,應該用公投的和平方法,成就一部適合臺灣的憲法。
辜寬敏表示,他今年96歲,主張臺獨超過半世紀,現在臺灣已改變很多,人民有權對是否制憲表達意見。根據基金會民調顯示,高達8至9成民衆希望臺灣成爲正常國家,正名、制憲也是加入聯合國的關鍵所在,因此要建立新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