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北屯建案吊鋼筋未交管重罰4.5萬 工地主任等移送懲戒

臺中市都發局指出,北屯建案業者未依規申請交維和工地吊掛之建案,祭出重罰。圖/都發局提供

臺中市北屯區敦富路建案工地吊掛鋼筋,被民衆檢舉沒封路沒交管,臺中市都發局今會同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安中心共同稽查,依法共開罰4萬5000元。

北屯區敦富路漸暗工地吊掛鋼筋,現場沒有交管,如果民衆認爲爲太離譜,向媒體檢舉。

臺中市府都發局派員稽查,確認工地並未按交通維持計劃進行,另把建築材料堆放在道路範圍,已涉妨礙公共交通及安全,加上擅自變更施工計劃使用塔吊在道路範圍內進行吊裝等,多項違規。

都發局指出,業者違反建築法第64條、臺中市建築物施工管制辦法第18條及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28條等,已依建築法第89條及臺中市建築管理自治條例第53條,分別裁處3萬6000元及9000元罰鍰,合計4萬5000元罰鍰。

對於工地管理不善造成危險施工,都發局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移送臺中市營造業審議委員會懲戒。

職安署今以工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第129條等規定,將依規於裁處罰鍰3萬到30萬元。

都發局指出,針對違規事件,都發局除已對營造業者祭重罰外,也將追究工地相關人員責任,警惕營造業相關從業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