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焊接工交往少女拍性愛片 傳推特賺看片收費…一理由免關
臺中市陳姓男子是焊接工,與一名15歲少女是男女朋友,陳男與少女多次發生性關係,還拍攝少女裸露下體、性愛片,去年2月至4月間陸續上傳推特(twitter)等網路社羣,以單張相片50元至包月看到飽1000元的收費方案,提供網友觀看,警方循線將陳查緝到案,一審認定陳無前科,且與少女達成和解,判刑2年、緩刑5年。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是焊接工,在去年2月間與一名15歲少女是男女朋友,二人除了發生性關係之外,陳男還在自己的租屋處、少女住處、賓館等地點,拍攝與少女歡愛,以及少女裸露胸部、下體的影片。
陳男陸續在去年2月至4月間,將性愛照片、影片上傳到推特(twitter)等網路社羣,提供不特定人觀看,以每張照片50元、5分鐘以上影片400元、5分鐘以內影片300元、包月觀看700元,以及無限量觀看月租1000元的價格向網友收費,有網友看到後即付費購買。
警方獲報後在去年8月間前往搜索,在陳男租屋處查扣儲存性愛相片、影片的手機一支,另外也在少女的住處,查扣少女手機,手機內也有相關性愛影像,全案警詢後,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移送法辦。
臺中地院審酌,陳男僅爲滿足個人性欲,罔顧少女身心發展,對少女日後婚姻、交友、兩性關係等方面造成不良影響,侵害少女的人格尊嚴、性自主決定權,所爲不可取,不過考量到陳男沒有前科,案件審理時已承認涉案,也與被害少女達成調解,也已旅行部分調解條件,認爲陳男是一時失慮,加上少女也同意給予陳男緩刑。
臺中地院認定,陳男對少女犯下2次與少女性交罪、9次意圖營利拍攝製造少年爲性交行爲之電子訊號罪,分別7月至8月不等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依調解筆錄方式給付,另接受法治教育4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仍可上訴。
臺中市陳姓男子在去年拍攝與少女的性愛片,上傳網路收費,臺中地院判陳男緩刑。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