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備車被酸「害人逆向」 分局澄清:黃線3分鐘符合臨停

記者許權毅/臺中報導

邦交國吐瓦魯參訪團近日來臺,13日有行程前往臺中市西區,轄區警方執行外賓勤務安全維護。不過,卻剛好有民衆路過五權西四街13巷時,遇到警方正在黃線臨停,質疑警方佔據車道,害其他車輛只得逆向。對此,警方澄清,該標線是可臨停的黃線,且時間未超過3分鐘,並未違規。

▲臺中警13日執行外賓勤務,依規定臨停在黃線,被民衆酸害人逆向。(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下同)

發生時間在13日13時許,臺中市西區五權西四街13巷車道爲雙黃線標線,路邊設置黃線。有民衆通過此處時,發現路邊有一輛警備車正好停在黃線上,且正在上下物品,認爲車道都被警方佔據,有2臺轎車要通過,只能壓上雙黃線,逆向通過。

第一警分局今日迴應,黃線設於路側之黃實線是指「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禁止停車處是可臨時停車,但須符合「臨時停車」之定義,須車輛因上、下人、客,裝卸物品,停止時間未滿3分鐘,保持立即行駛之狀態。

警方說,當天執行9月13日10時至14時外賓安全維護勤務,於上述地點臨時停車裝卸維安人員後勤補給品後即離開,未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惟將持續精進勤務車輛停放位置,以維交通順暢及勤務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