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警推「LED車頂警示燈」 網友轟影響安全:晚上超刺眼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新推出活動式LED車頂警示燈,引發熱議,民衆反映「晚上看着超刺眼」、「影響行車安全」。市議員張家銨今質詢指出,強光閃爍造成用路人眼睛不適,呼籲警局持續追蹤使用狀況。

張家銨表示,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臉書發文,臺中率全國之先採購多功能活動式車頂LED警示燈,這則文章已有1200多則留言,顯示民衆特別關切。

網友說,「纔剛建議不要再裝閃爆燈,結果你們載着跑,這真的很容易影響行車安全…」、「晚上看到這個超刺眼的,都看不到路了」、「對散光人士是一種折磨…」、「可以自行改裝嗎?警察雙標」。

張家銨說,自從警察局公佈此新設備以來,也有不少基層員警向他反映,出勤須多攜帶設備。以酒測路檢爲例,平時就需要帶酒測器、三角錐,警示牌、員警肩燈等設備,現在增加活動式LED車頂警示燈,後車廂恐怕放不下。

張家銨強調,警察局開發活動式車頂警示燈,不要變成民衆認爲「閃瞎」用路人的設備,更不能造成基層員警的困擾。建議警察局應試用新設備,收集各界意見參考,再全面推廣。

臺中市警車頭頂放活動式LED車頂警示燈,引發爭議,有網友表示「當自己是齊天大聖嗎?」圖/取自臉書

臺中市警方在警車上裝置活動式LED車頂警示燈,引發爭議。記者陳秋雲/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