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深夜花圃性侵!目擊者以爲野戰…看下一幕傻眼秒喊:喂
臺中一名蔣姓男子曾因強制性交罪入監,沒想到出獄後再犯。蔣男去年將智能障礙女子小美(化名)拉到某社區的花圃性侵,直到附近夜市攤販發現大罵,蔣男才逃跑,讓案情曝光。二審判決今出爐,依強制性交罪判蔣男8年有期徒刑,原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蔣男2020年3月26日凌晨經過某社區時,發現從事資源回收的小美獨自一人,便以帶她去吃東西爲由開口邀約,沒想到被拒絕後竟將小美直接拖到旁邊社區的花圃性侵。
「不要!」蔣男不顧小美不斷抗拒,利用力量的優勢將小美壓制在花圃之中性侵。期間,附近一名攤販發現兩人的行爲,以爲是情侶在打野戰,但發現蔣男完事後竟想獨自離開,因此大叫「喂!你們在幹什麼」蔣男也因心虛,立刻逃離現場。
▲目擊者本以爲是情侶在野戰,但細看才發現情況不對。(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攤販證稱,「我有看到,地點社區入口樓梯階上類似花圃處,當時約凌晨3、4時許,我上階梯見及那人背後有腳,當時我站於那人身後,就看到做愛之姿勢,女生的腳在男生背後。我喊「你們在幹什麼」,男生原本是做愛趴伏的姿勢,就挺身不動不語,我以爲是情侶打野戰,就退下來,但仍持續觀察,後來過一下,看見男的下樓梯,我就跟過去,有叫他,他都不理一直往前,我跟到路口有監視器的地方,然後他就騎腳踏車走掉。之後,我回到案發現場,小美稱不認識那個男子,是被那個男子抱過去那邊」。
蔣男到案後辯稱,他跟小美是多年好友,親吻、擁抱是對方要求,並沒有發生任何性行爲,但法官勘驗監視器及證人證詞,認爲蔣男辯詞不足採信。此外,小美也指證歷歷,稱她不認識蔣男。
法官二審表示,蔣男有竊盜、強制性交等前科,曾因強制性交被判3年6月徒刑,已於12年前執行完畢,因此不構成累犯。但如今卻看小美有智能障礙可欺,以強暴、恐嚇等手段爲加重強制性交,因此依強制性交罪判蔣男8年有期徒刑,原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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