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男約摩鐵多人運動...友偷拍留念 他辯「不知情」遭一張照片打臉
臺中市劉姓男子與友人在2021年間透過網路,認識一名女子,三人相約在南屯區一家汽車旅館內「多人運動」,劉男友人以手機偷拍過程,女子發現後提告,劉辯稱不知情,堅稱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法官發現,有張照片是劉男友人持手機,拍攝女子低頭口交、劉則在女子背後性交的照片,不可能沒看到友人持手機,認定劉與友人妨害秘密,各判刑4月,可以易科,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綽號「里歐」的劉姓男子與綽號「老闆」的友人,在2021年間透過推特社羣軟體,認識一名女子,三人相約到汽車旅館內「多人運動」,不過女子事後收到劉男友人的相片,才知道三人性交過程中,被劉男友人偷拍,相片一共有8張,女子向警方提出妨害秘密的告訴。
臺中地院依照女子提告的證詞,認定二人妨害秘密,各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不過劉男上訴臺中高分院喊冤,劉男辯稱,當時他喝醉,照片都不是他所拍攝,是他朋友拍攝,事前也不知朋友會拍攝,朋友拍攝時,「依稀」有看到朋友拿手機,隔天上午就請朋友跟女子確認,他不是共犯,「也是受害人之一」。
法官審酌,劉男清楚記得與女子兩次性行爲的時間,而且在偵查、一審時都供稱,朋友有用手機拍照,第一次有拍,第二次則沒拍,案發時因朋友躺在前方拿着手機,所知知道朋友有拍攝,另外女子提告的相片中,有一張就是劉男友人從前往後拍攝,當時劉在女子背後性交,劉不可能會不知朋友有持手機偷拍,因此不採信劉辯詞,維持原判,全案確定。
臺中市劉姓男子2021年在汽車旅館多人性交時,朋友以手機拍攝過程,劉被控妨害秘密喊冤,二審駁回上訴,判刑4月確定。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