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 清眷第3期修復 江啓臣爭中央補助

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修復工程計劃共分爲4期,立法院副院長江啓臣(左三)於7月1日邀文化部等相關單位會勘,爭取中央補助第3期工程4.01億的一半約2億元經費,盼比照屏東「勝利新村」或雲林「建國新村」模式,與市府合作開發。(江啓臣辦公室提供/張妍溱臺中傳真)

臺中清水眷村文化園區修復工程計劃共分爲4期,立法院副院長江啓臣7月1日邀文化部次長徐宜君等人會勘,爭取中央補助第3期工程4.01億元的50%、約2億元經費,文化資產局長陳濟民說,會將此案列爲優先預審。江則盼未來透過分潤機制協助市政府,比照屏東「勝利新村」或雲林「建國新村」模式,與市府合作開發。

江啓臣表示,清水眷村文化園區連同一旁的港區藝術中心,合計面積逾10公頃,是非常完整的文化園區,中央應該大力支持,從軟、硬體建設給予地方經費協助,不要讓認真做事的地方政府孤苦伶仃,沒有援助。

江啓臣說,眷村文化也是大時代下的產物,清水眷村不僅要善加保存維護,更應大力傳承推廣。這幾年在文化部與臺中市政府的努力下,可看見清水眷村文化園區活化再造成果,這些先人的智慧、充滿價值的遺蹟、文物,甚至是無形的文化資產,都值得善加保存、活化利用。

江啓臣說,清水眷村文化園區改善工程共4期,第3階段工程計劃市府已函文至文化部,由於範圍大、經費也較高,總經費預估4.01億,爭取文化部補助約2億,希望文化部大力支持,讓清水眷村改善計劃能延續。另園區土地所有權屬國防部,市府僅爲代管,國防部針對日後營運方式,應透過分潤機制協助市政府。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長陳祿保表示,會全力與中市府共同合作,保存、活化眷村文化園區,活化計劃仍須中市府提供,軍眷處會全力配合支持;至於後續分潤部分,評估其他眷村園區的發展案例,國防部朝向採雲林「建國眷村」經驗,待扣掉必要支出外,採70:30的分潤比率。

文化部常務次長徐宜君指出,文化資產保存非常重要,文化部現正編列明年預算中,也已收到市府計劃,目前正向國發會爭取提高文化預算,只要預算通過,一定會全力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