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議員林汝洲涉賄當選無效 缺額由劉淑蘭遞補
▲臺中市議員林汝洲涉嫌買票賄選,當選無效確定。(圖/翻拍自林汝洲臉書)
臺中市第2屆第三選區國民黨籍市議員林汝洲被控在103年市議員選舉中,與多名樁腳配合以每票500元買票,去年底遭臺中地方法院判決當選無效,22日二審駁回林汝洲上訴,當選無效確定。而林汝洲的缺額,臺中市選委會表示,依法將由該選區落選第一順位的民進黨籍參選人劉淑蘭遞補。
2014年底九合一大選前夕,代表國民黨參選的林汝洲遭人指控買票,其外甥陳進益涉嫌交付2萬元給林姓樁腳,再由林姓樁腳以每票500元代價,轉交給7名選民;而同一天,陳男再轉交7萬5000 元給另一林姓管委會主委,並同樣以每票500元代價轉交給住戶11人。臺中地方法院於2015年6月判處陳進益有期徒刑1年10個月,附帶捐給公庫30萬元,緩刑5年。
國民黨籍的林汝洲,深耕地方多年,過去曾擔任原臺中縣大肚鄉第14、15屆鄉長,臺中縣大肚鄉第14、15屆鄉民代表、臺中縣第14屆縣議員,以及國民黨第17、18次全國黨代表,是地方資深的政治人物。
臺中市選舉委員會副總幹事賴鎮安表示,因臺中市第3選區市議員林汝洲當選無效定讞,缺額依法將由該選區落選第一順位的劉淑蘭遞補。屆時市議會在收到法院判決,將行文行政院,再由中央選舉委員會依法公告遞補當選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