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物調券」發送首日 民衆贊:現金變大很有感
臺中市今、明兩天在70處市場、商圈、夜市發放共30萬份的200元「物調券」。(臺中市政府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臺中市政府配合中央普發現金,推出「振興經濟三部曲」,首部曲「物調券大放送」第一階段今、明兩天在30處公有市場、17處攤販集中區及23處商圈,共將發放15萬份200元物調券。市府經發局表示,第一階段物調券兌換踊躍,公有市場30處及4處攤集區上午已全數順利兌換完畢,現金清點均無誤差,明天還有一天兌換的機會。
臺中市今、明兩天在70處市場、商圈、夜市發放共30萬份的200元「物調券」。(臺中市政府提供/張亦惠臺中傳真)
經發局張峰源指出,臺中市共70處場域發放物調券,配合營業時間不同,發放時間不盡相同,因臺中市傳統市場皆爲早市,上午9點同時發放、商圈下午2點發放,夜市則是晚上6點。
張峰源說,放份數最多的建國市場,一早已有衆多民衆排隊,排在第1位的阿婆更說他早上6點半就到場搶得頭香,自治會也貼心準備椅子供長者或排隊民衆使用。民衆也肯定物調券就像購物打五折的優惠,希望市府這類的活動多辦理。
100元現金可換200元的物調券,攤商認爲有刺激消費的功能,經發局指出,有些市場的攤商,如第五市場有10幾家攤商就搭配物調券推出優惠活動,民衆可憑一張200元物調券,買到原價超過220元至260元的商品,攤商與市府共同努力讓民衆的現金變大。
經發局說明,物調券分兩階段發放,共祭出3000萬元購物金,發放30萬份200元物調券,每人每次最多兌換2份,兌換不找零,第一階段自5月25日至5月26日發放15萬份,使用時間爲5月25日至5月28日,不得跨地點、僅能在兌換的場域消費使用。
經發局指出,兩階段物調券互不通用,第二階段將在6月舉辦。請民衆留意各場域發放時間,務必注意物調券使用規範,倘逾期或遺失,恕不退費或補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