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校車撞死電動二輪車7旬婦 肇事司機訊後1萬元交保

臺中市華盛頓中學外包松鶴通運公司行駛的中巴校車,27日一早行經太平區中山路,撞上騎乘微電車的7旬臺姓婦人,對方當場身亡,檢方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諭知肇事謝姓司機1萬元交保。(民衆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市22日才發生鉅業客運撞上東海女大生釀1死1傷事故,不料事隔5日又傳出華盛頓中學外包松鶴通運公司行駛的中巴校車,撞上騎乘微電車的7旬臺姓婦人,對方當場身亡;檢察官下午會同法醫相驗,判定臺女胸部鈍挫傷、顱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身亡,訊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諭知肇事謝姓司機1萬元交保。

事故發生在27日一早7時20分,松鶴通運公司謝姓司機駕駛中巴校車,接送華盛頓中學17名學生上學途中,行經太平區中山路一段與中山路一段159巷口時,疑似未注意車前狀況,撞上前方同向、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臺姓女子,雖校車上學生無礙,但臺姓女子卻頭部受創,當場身亡。

轄區太平警分局將肇事謝姓司機帶回製作筆錄,據悉,謝男稱當時有看到前方機車,不知將其撞倒,下車查看才發現出事,警詢後將謝姓司機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中檢偵辦。檢察官下午會同法醫相驗臺女遺體,判定死者系因交通事故導致頭胸部鈍挫傷、顱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並顱腦損傷出血、創傷性氣血胸而死亡,檢察官訊後諭知謝姓司機1萬元交保。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