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永隆裡長黃秀玲被裡民發起罷免 她反控妨害名譽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裡葉姓里民最近發起罷免里長長黃秀玲,裡由是不滿里長先生方誌航干政等,但黃秀玲和方誌航今聲明,葉姓里民所說不實,已向警方控告葉涉嫌妨害名譽。

臺中市選委會說,罷免案1月24日第一次送件,但因領銜人未在提議人名冊內,不符規定退回,補件後2月23日重新提案,目前針對提議人的資格審查中,若符合則可進入第二階段的連署。

黃秀玲本屆以96票的些微差距打敗連任4屆的前里長林士元,不過上任後部分里民卻無法認同她的做法,並由葉姓里民領銜提案罷免,還發出公開信,指黃秀玲的先生「干政」,認爲里長並沒有「特助」編制,黃秀玲卻任由方誌航以特助身分對外行里長職權之實。

另外,過去重陽節都由裡辦公處配合福興宮等宮廟發放重陽禮金,但黃秀玲上任後卻改變做法,不但損及長者福利,也損害地方宮廟和里民的良好關係。此外,過去在環保志工、守望相助隊等諸多團體努力下,康河成爲環境優美的地方,街頭藝人表演也爲里民生活提升樂趣,黃秀玲上任后街頭藝人表演卻中止。

黃秀玲今澄清,先生是協助服務,並非干政。不配合宮廟發放重陽禮金則是爲了保護里民的個資和隱私,後來由裡幹事發放。至於不讓街頭藝人在康橋河畔表演,是因聲音影響到附近民衆安寧,經民衆反映後在擴大區務會報提出,並經水利局、環保局等跨局處會勘後所決定。

臺中市大里區永隆裡裡長長黃秀玲。圖/取自內政部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