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國會改革覆議 林明昕:總統即問即答明顯違憲

國會改革進入覆議程序,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今接受Yahoo TV「齊有此理」專訪。圖/齊有此理提供

行政院針對國會改革法案提出覆議,昨天送抵立法院,朝野攻防再起,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今(12)日在網路節目「齊有此理」專訪時重申,國會職權修法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但從歷史、體制及憲法理論觀點來看,都明顯有違憲之虞。

賴清德總統昨日核可行政院上週四提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華民國刑法」等修正案的覆議理由書,行政院當天依憲法移請立法院覆議。據憲法增修條文,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

「齊有此理」今釋出林明昕專訪精華,聚焦國會改革進入覆議程序後的狀況與後續可能的程序手段。林明昕說,國會職權修法中要求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但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邀請總統,而非「命」總統,除了主被動差別,同時也有模糊空間。

他舉例,過往在國民大會時期,主要是禮貌性請總統報告,當時前總統李登輝雖同意國大代表提問,但最後是以綜合答覆爲主,非即問即答。

林明昕提及,就算是美國、法國等總統權的國家,總統到國會報告後便離席,也沒有一問一答;整體來看,從過往歷史慣例,以及權力分立原則,還有憲法理論觀點,都有違憲之虞。

談及後續程序與攻防,林明昕表示,須待立法院作出決定,才能決定何時邀請行政院長卓榮泰到立院說明,但無論如何,立法院一定要在15天內做出決定,若屆時未投票、未決議,就算是覆議成功。

針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該案下一步可能是釋憲、暫時處分,林明昕指出,暫時處分就是「假處分」的意思,若未用暫時處分,修法就會生效,調查權就會開始進行。

談及在野黨喊話若覆議失敗,卓榮泰應下臺負責。林明昕解釋,依現在的憲法來看,覆議若不成功,憲法上院長沒有辭職的問題,而立法院可以選擇提出內閣不信任案,總統也可以因爲不信任案反制解散國會;他說,不一定要有覆議才能提內閣不信任案,但一般來說走到這裡,就是要趕快把這件事了斷、攤牌。

他強調,民主憲政時代,不用把提出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看得當成太嚴重,世界各國上,日本常常做、法國剛解散,只是臺灣和法國不同的是,總統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