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警勾結壞學長「黑吃黑」毒品 認罪獲輕判5年2月徒刑

士林警分局警員陳信安勾結基隆市警察局前警員張晉維黑吃黑毒品,新北地方法院審酌陳信安偵查中坦承犯行、繳回不法所得,依法減刑一次,定其應執行5年2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資料照)

士林警分局警員陳信安勾結基隆市警察局前警員張晉維黑吃黑毒品,被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具體求處12年徒刑。新北地方法院審酌陳信安偵查中坦承犯行、繳回不法所得,依法減刑一次,定其應執行5年2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

檢方調查,張晉維是陳信安的學長,在基隆警局服務時,即因涉毒品黑吃黑、貪走贓款,被依貪污罪等罪處5年6月、褫奪公權2年,他卻不知悔改,在案件二審時又與陳信安一同利用前案犯罪手法黑吃黑毒品。

檢方調查發現,陳信安至少3次在2022年至2023年間與張晉維、林男一同以冰糖摻雜微量愷他命,在網上約出賣家後由陳信安假意搜查,再趁隙以冰糖愷他命調包黑吃黑,隨後將毒品出售牟利分贓。

檢方考量陳信安、張晉維等人犯案動機、手段等,依貪污罪等罪起訴,並具體求處陳信安12年徒刑、張晉維15年徒刑,案件移審新北院審理後,陳2月底被裁定收押。

新北院認爲,張晉維是主謀,並且曾有類似的黑吃黑調包前案,考量陳信安在偵查時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得減刑一次;張晉維則因被解僱已無公務員身份,得依法減輕其刑,依貪污3罪定陳信安應執行5年2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3年,張晉維則依貪污處5年徒刑、褫奪公權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