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紓困 全民埋單
(圖/本報系資料照)
桃園機場第3航廈總建設費956.81億元,隨工程進度陸續付款。桃機公司受疫情影響3年虧損73億元,經費不足,去年舉債已逾百億元。交通部今年將由國庫撥款,增資機場公司141億元應急。桃園機場雖有鉅額財源,因機場服務費、公司盈餘分配不合理,限制機場公司建設經費累積。
2015年交通部爲籌措三期航廈建設經費,將機場服務費由300元提高爲500元。疫前五年,桃園機場服務費增收186億元共收取466億元。因交通部50%分配觀光基金,機場僅分配233億元。觀光建設無大量資金需求,獲分配大幅增加,5年累積近百億元。
機場分得納入機場公司收入,使5年盈餘合計345億元。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機場公司盈餘,提列盈餘公積後,全數分配非股東之民航作業基金、桃園市政府。雖然增加提列25%特別公積,機場公司5年僅得到資金121億元。機場公司無法如一般企業,可以盈餘轉增資、保留盈餘方式,增加建設、週轉資金,應檢討修正。
桃機公司得到盈餘公積,扣除公司其他營運貢獻盈餘,5年由機場服務費貢獻82億元,僅佔桃園機場收取機場服務費之17.5%。人民增加了負擔,機場公司僅得到少量資金,觀光基金、桃園市政府成爲最大受益者,交通部卻必須由國庫撥款、增資應急,豈不是形同全民埋單,交通部對於機場服務費分配使用明顯有缺失。
配合客貨運、國籍機隊成長,桃園機場未來10年,興建第三航廈、第三跑道系統、衛星廊廳、新、擴建客貨運及運作設施、一、二航廈整建需經費2000億元,資金需求龐大。如不善用機場服務費、公司盈餘籌措,將成爲全民負擔。機場服務費應依國際通例,專用於機場運作、建設。
正值政府規劃下年度預算編列之際,機場服務費、機場公司盈餘分配應檢討修正。期盼立法委員能發揮監督、審覈功能,爲民把關。(作者爲前中正航空站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