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變更石門細部計劃」 引地主跳腳要求協商放寬
桃園市府變更石門細部計劃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案,刪除別墅使用項目遭近30位地主連署反彈。(呂筱蟬攝)
桃園市政府公告實施「變更石門細部計劃(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案」,許多地主過往蓋農舍、別墅自住,近期卻接獲土地使用項目改變,別墅在原計劃中項目中刪除不在覈準範圍內,地主跳腳認爲僅憑專案小組意見就修改條文造成權益受損,已有近30人連署要求協商放寬。市府都市發展局指出,經清查該區建築執照發照狀況有別墅發照案例,考量民衆訴求,研議修訂石門都計土管要點。
都發局指出,現行石門景觀風景區在1975年石門都市計劃個案變更,由未設定保留區變更爲風景區,然而別墅做爲風景區內旅遊使用組別,按規定不得做一般住宅使用,由於過往的別墅定義界線模糊,所以在變更石門主要計劃第三次通盤檢討案中,刪除別墅的使用,但保留招待所使用項目。
都發局也說,原風景區內建築用途無法做爲零售業使用,但考量風景區內有基本零售、餐飲服務的需求,纔會增訂相關使用項目,並開放於風景區主要道路(15公尺以上)申請設置。但近期接獲地主連署反應希望保留風景區別墅使用,經清查該區域過往建築執照發照狀況,已有別墅發照案例,後續將參考都市計劃規畫原意、發照情形、未來發展方向及民衆訴求,進一步研議修訂石門都計土管要點。
市議員陳治文指出,該區域涵蓋大溪、龍潭區域土地,地主8成以上都是在地人,新的容許項目似乎偏向企業、財團營利,比如招待所、零售業等,但在地民衆多半是務農或休憩、退休型態居家生活,況且現況已有10多棟領有執照的別墅存在,都發局未落實普查直接刪除容許項目實在不合理,要求市府應儘速蒐集民意並回歸原編定容許不要造成居民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