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 國民黨幹部疑赴陸受招待 30萬交保

國民黨黃國園第2區黨部常委郭雲輝與桃園市國際暨兩岸教育交流發展協會理事長劉豫忠去年10月組團到大陸7天6夜,疑接受國臺辦落地招待,桃園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法諭知30萬元、20萬元具保。(賴佑維攝)

國民黨黃國園第2區黨部常委郭雲輝與桃園市國際暨兩岸教育交流發展協會理事長劉豫忠,去年10月組團到大陸7天6夜,每人卻只需負擔2萬元,疑似接受國臺辦落地招待,桃園地檢署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諭知30萬元、 20萬元具保。

郭雲輝除國民黨職外,還是「中華民國村裡長聯誼總會」創會長、前桃園新埔里里長,在地方活耀。桃檢調查,去年10月,郭雲輝、劉豫忠組團,招攬里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及1名前民代等在地方有影響力國人,僅支付2萬元,即可參加尋根之旅, 至大陸福建、河南等地旅遊7天6夜,參訪名勝古蹟,並接受國臺辦安排住宿及飲宴。期間,國臺辦及郭雲輝發言,請託同行國人支持「兩岸一家親」。

檢方據此認定郭雲輝、劉豫忠均涉犯《反滲透法》第7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86條第1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受滲透來源委託、指示、資助,而對有投票權的人行賄等罪嫌,然因無羈押必要,而分別諭知30萬元、20萬元具保候傳。至於是否支持特定政黨,檢方還在釐清中。此外檢方也針對第一波證人證詞,3日持續約談多人到案。

1名參團人士說,在大陸旅遊、吃飯時有提及兩岸一家親言論,但並沒有被要求支持特定政黨。他也認爲兩岸一家親本來就是合理主張,不解爲何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