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通緝犯持刀拒捕砍2警 殺人未遂起訴駁僅單純傷害
桃園市楊梅區一名李姓男子2021年間因故攻擊員警,因判刑未入獄遭通緝,楊梅警方去年6月間據報前往李男家找人,突遭反鎖房內的李男持刀追砍受傷。桃園地院今開庭審理,李男辯護人主張被告無殺人動機,僅是單純傷害。
檢方調查,50歲李男明知自己因妨害公務案遭法院獲判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確定,事後未履行緩刑條件,受撤銷緩刑後,又拒不到場接受執行遭通緝。楊梅警分局的陳姓、鄭姓警員去年6月8日接獲通知,下午1點55分依職權前往李男位於楊梅區中山北路住處追緝通緝犯。
詎料,李男躲進房內拒不開門,後經鎖匠到場解鎖之際,李男手持18公分水果尖刀突然衝出房外,對着站在門外的鄭姓員警連續追砍,導致鄭姓員警受有右頸割傷4公分、右手開放性傷口2公分、右前臂擦傷等傷害。
在旁的陳姓員警見狀上前奪刀,李男仍持刀揮舞不配合壓制,導致陳警右手扭傷、左手擦傷;李父見狀則立刻上前奪刀,協助員警將兒子制伏,所幸2名員警性命無礙。桃園地檢署日前偵結,將李男依殺人未遂罪及攜帶凶器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今開準備庭,李男承認客觀犯行,其辯護人則主張李男沒有殺人動機,僅是單純傷害,由於李男經醫師鑑定患有思覺失調症,欠缺辨識行爲能力,建議強制治療,因此其辯護律師主張刑法19條第1項及第2項,後續將審酌其主觀犯意及監護宣告。
桃園李姓通緝犯去年6月8日下午對前來查捕的楊梅警分局草湳派出所鄭姓及陳姓員警拒捕,並持刀追砍員警。記者翁唯真/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