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院又現奇葩法官 裁判書夾抱怨文大吐苦水 司法院迴應了

法官拿鐵棒敲自己頭 另一法官裁判書夾抱怨文。本報資料照片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曾雨朋「拿鐵棒敲自己頭」勘驗兇器後,另一法官徐漢堂週一在裁定書中,寫與案件無關的內容,自己大吐苦水,說拚命工作只是換來鄉民各種笑罵並嘲諷司法信任度低落而已。司法院認爲這樣的裁定內容不宜。

司法院認爲,裁判是法官行使司法權的結論,應該針對法律及事實進行說明,不宜有與案件事實、法律無關之論述。

徐漢堂法官在檢方聲請對鄭姓男子涉犯妨害公務及傷害罪的定執行刑聲請案中,寫了與案件完全無關的內容;他說「要每個案件都處理得又快又好,就必須犧牲法官及配合同仁的健康及生活」。

徐說,「如此犧牲就算是達到夜以繼日拼命工作之程度,大約只是換來鄉民各種笑罵並嘲諷司法信任度低落而已,法官之名聲、薪水、尊嚴並不會因此有絲毫之增加,所以桃園地院認爲,在上班及加班時間認真處理案件,就是法院負擔之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