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委員獲頒聘書每屆任期五年

爲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保障法官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維護法官職業尊榮感,8月16日,焦作市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次全體委員會議在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會議通過了《焦作市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章程(試行)》(以下簡稱《章程》),併爲特邀委員頒發聘書。

法官承載着廣大羣衆對公平正義的渴望,肩負着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的重任。近年來,隨着案件受理數量的快速增加,司法責任制全面落實,在繁重的工作任務下,法官精神壓力與日俱增。同時,對法官人身的滋擾誹謗、恐嚇威脅,甚至是不法侵害行爲屢屢發生,這些行爲不僅危害了法官的身心健康,也嚴重影響了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秩序,更破壞了司法的權威。

我市成立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既是堅決懲治不法行爲,切實保障法官依法履職,提升法官歸屬感和幸福感的現實舉措,也是落實司法改革要求、維護司法公平正義,推進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必由之路。

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受理焦作法官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的投訴、反映;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法官給予支持援助;協調、督促法官權益保障措施的落實;指導法官正確有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相關單位提出有關法官權益保障方面的工作建議;其他與法官和審判輔助人員依法履職保護相關的事務。

當法官認爲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投訴、反映或請求援助:侵害法官人格尊嚴、損害法官名譽的;侵害法官及其近親屬人身、財產和住所安全的;妨礙法官依法獨立辦案的;違法追究法官審判責任的;錯誤作出法官懲戒決定的;違反規定不當考覈法官審判業績的;損害法官其他合法權益的。

法官權益保障委員會每屆任期五年,任期屆滿後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研究決定人員調整。

(記者楊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