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年底吹熄燈號 319、拉法葉案將轉地檢署接辦
在立法院18日院會表決中,民進黨以人數優勢通過並完成「法院組織法第63條之1修正草案」三讀,特偵組確定將走入歷史。(姚志平攝)
立法院昨三讀通過《法院組織法》修正案,刪除第63條之1「特別偵查組」的法源依據,成立近10年的特偵組,今年年底正式走入歷史,特偵組案件將移交一審辦理。截至上月30日,特偵組尚有「319槍擊案」、「拉法葉艦軍購佣金案」共21案未結。
法務部常次張斗輝說,特偵組裁撤後,借調的檢察官及檢事官、書記官等人力將歸建原單位,特偵組辦公廳舍因租期未到,不排除將多出來的辦公空間,移交給有需要的檢察機關使用。
最高檢察署統計,截至上月30日,特偵組尚有21案未結。其中「特偵案」4件、「特他案」17件。另「查字案」15件,「助(司法互助)字案」17件未結。
據瞭解,特偵組移交一審辦理的案件中,以17件「特他案」最受矚目,有多起案情相當敏感,將依法院管轄權,移交相關地檢署處理,「319槍擊案」可能發交臺南地檢署;跨轄區或涉及海外司法互助案件,如「拉法葉艦軍購佣金案」,將擇一由臺灣高檢署或臺北地檢署辦理。
特偵組自2007年4月成立,至2016年10月底爲止,9年多來共收案588件,結案567件,其中有69案、189名被告遭起訴。包括扁案、林益世案等貪污治罪條例案件,起訴35案、97名被告。
根據三讀條文,未來重大貪瀆、經濟犯罪、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之案件,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得借調相關機關之專業人員協助偵查;而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也能指定各級檢察署跨區辦案。
特偵組前身是「高檢署查黑中心」,由檢察總長指揮,著名案件包括林益世索賄案、李登輝國安密帳案、馬英九特別費案、陳水扁國務機要費等案,喧騰一時。
不過,2013年爆發「馬王政爭」,當時的檢察總長黃世銘爲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關說案,夜奔總統官邸向前總統馬英九報告,引發總統指揮總長監聽國會議長之批評,特偵組更被質疑淪爲鬥爭工具、毀憲亂政,連帶引起廢除聲浪。如今政黨輪替,綠委順勢提案修法。
國民黨立委林德福則說,特偵組都是專辦大官的,辦案也不分藍綠,總統蔡英文才剛上任,民進黨就要把特偵組廢掉,人民怎麼想?會不會認爲就是要縱容貪污?不然爲什麼要廢特偵組?如此社會觀感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