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兵夫妻挑「520」離婚!偷刻爸媽印章當證人GG了

天兵夫妻挑「520」離婚!偷刻爸媽印章當證人GG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劉姓男子與許姓妻子協議離婚後,2人竟偷偷僞刻劉男父母的印章,蓋在離婚協議書上的「證人」欄,並在去年5月20日當天至戶政事務所辦理離婚登記,劉男父母得知後氣炸,將兒子、媳婦告上法院;法官依共同犯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處許女、劉男有期徒刑2月,均得易科罰金。

據判決書指出,劉男與許女爲夫妻,2人協議離婚後,竟未免驚擾家人,自行僞刻劉男父母的印章,並於去年5月20日在離婚協議書之「見證人」欄,分別署押父母的印章,以證明2人願離婚之用意,並至戶政機關登記離婚。

事後,劉男才告知父母此情,兩老除了用通訊軟體LINE向兒媳詢問外,並至戶政事務所查證,氣到將兒子及媳婦告上法院。

法官審酌2人爲達離婚之目的,竟未得其父母同意,擅以僞刻印章,並僞造印文及署押之方式,僞造離婚協議書,並持向戶政機關申辦辦理離婚登記,使承辦公務員登載於職務上所掌公文書,2人行爲足以損害其父母,並嚴重影響戶政機關對於身分管理之正確性,所爲誠屬不該;法官考量2人犯後均坦承犯行,態度尚屬良好,依共同犯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處許女、劉男有期徒刑2月,均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