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衡會計師事務所因*ST美尚年報審計問題被警示

中新經緯8月8日電 天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下稱天衡會計師事務所)及3名相關責任人被警示,涉及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美尚生態,證券簡稱 *ST美尚)年報審計。

江蘇證監局網站8日下發《關於對天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荊建明、閔志強、鮑倫虎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江蘇證監局對天衡會計師事務所、荊建明、閔志強、鮑倫虎執業的*ST美尚2012年至2016年年報審計項目進行了檢查,經查,在執業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貨幣資金相關審計程序執行不到位

在2012年至2015年財務報表審計中,獲取了中國農業銀行尾號爲7407賬戶的銀行詢證函回函,但回函均加蓋“中國農業銀行錫山支行”公章,而非業務印章。在審計過程中未保持合理職業懷疑,未關注上述異常情況,未發現美尚生態提供虛假銀行詢證函。

上述行爲違反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註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2010年)第十七條的規定。

二、應收款項函證程序執行不到位

在美尚生態2012年至2016年財務報表審計中,未關注到美尚生態多份應收款項詢證函回函的快遞面單高度一致的異常情況。上述年度的應收賬款回函存在回函基本使用郵政快遞、寄件人均自稱“財務部”或“財務科”、填寫快遞面單的方式均爲藍色機打字體、部分不同客戶的快遞編號連號、部分寄件回函地址異常等情況。在審計過程中未保持合理職業懷疑,未關注上述異常情況,未發現美尚生態存在應收賬款空收、虛增項目收入的情況。

上述行爲違反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01號——註冊會計師的總體目標和審計工作的基本要求》(2010年)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2010年)第十七條的規定。

天衡會計師事務所、荊建明、閔志強、鮑倫虎存在上述執業問題,違反了規定。荊建明、閔志強、鮑倫虎作爲簽字註冊會計師,對上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天衡會計師事務所、荊建明、閔志強、鮑倫虎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據天衡會計師事務所官微介紹,公司首批取得財政部和證監會頒發的證券、期貨相關業務許可證,分所涵蓋北京、深圳、上海及江蘇等地,業務立足江蘇,輻射全國,延伸海外。公司提供審計及鑑證,資產評估,工程造價、管理和稅務諮詢等服務。

*ST美尚主營業務爲生態修復與重構和園林景觀建設。生態修復與重構主要包括溼地生態修復與保護、城市溼地公園、面源污染生態攔截與治理、河道綜合治理、礦山修復、邊坡治理及土壤修復等。主要產品爲生態修復、生態文旅、生態產品、設計、苗木銷售。(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