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促黨發言人夫妻收大陸7400萬 涉反滲透法起訴

統促黨發言人張孟崇與擔任中央執行委員的洪姓妻子,被控收受大陸官方資助和指示進行認知作戰,嘉義地檢署偵結後,依涉反滲透法提起公訴。(嘉義地檢署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統促黨發言人張孟崇與擔任中央執行委員的洪姓妻子,被依涉反滲透法提起公訴。(嘉義地檢署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統促黨發言人張孟崇與擔任中央執行委員的洪姓妻子,被控收受大陸官方資助和指示,在其所主持「臺灣向前走」廣播節目及抖音、臉書及Youtube等網路平臺,大談4大公投案、立委罷免案和今年總統大選等議題,試圖影響輿論走向,並多次發表統戰言論,經嘉義地檢署調查,發現兩人會將節目影片、企畫書傳給對岸,藉此取信中共官員,12年來收受金援折檯幣約7400萬元,嘉義地檢署偵結後,依涉違反反滲透法提起公訴。

嘉義地檢署查出,張孟崇與其妻洪女涉嫌接受海外不明資金資助,長期租用廣播電臺頻道主持政治性廣播節目,並製作自媒體影音發表傾中政治言論,經檢察官林仲斌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國家安全維護工作站、嘉義市調查站、屏東縣調查站等組成專案小組,自去年12月至今年7月間,共發動4波共計24個處所搜索、扣押行動,傳喚被告及證人49人到案,10月25日偵查終結、起訴張男、洪女。

起訴書指出,反滲透法上路前,張男、洪女就接受中國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指示、委託及資助,爲特定公投議題、罷免對象、候選人、政黨,進行大肆宣傳、認知作戰,或爲中共詆譭香港社運人士及法輪功等團體,甚至頻繁宣揚解放軍軍威,勸降國軍在兩岸發生戰爭時放棄抵抗、陣前倒戈等統戰言論。

檢方查出,大陸國臺辦透過張男境外帳戶,以跨國電匯再結匯轉存新臺幣至張男臺灣帳戶,張男再轉匯至其不知情長女帳戶,或以洪女帳戶作爲資助款項的存款帳戶,張男提領現金後,以長女名義在嘉義市買下一處透天厝做爲統促黨辦公室暨「臺灣向前走」廣播節目錄音室。

張男、洪女兩人也會赴陸提領外幣現鈔,以匯兌、地下通匯等方式結售成臺幣存入名下帳戶,或以銀聯卡在臺提領現金等方式,將中方資助款項存入長女帳戶,藉此支付嘉雲、嘉南及南方之音等廣播電臺費用,而張男、洪女在收取中方資金後,就會應對方要求從事認知作戰,並定期赴中報告執行成果。

起訴書提到,2020年1月15日反滲透法施行後,張、洪兩人明知任何 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爲候選人或罷免案爲任何宣傳活動,竟仍共同基於犯意之聯絡,除持續接受國臺辦資助外,張男爲獲取更多報酬,曾傳送廣播節目企畫書給福建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人員,張男亦曾多次與大陸官員會面,甚至浮報電臺每年費用爲人民幣234萬元。

另外,檢調發現,張男在四大公投案舉行當日,依照大陸福建省廣播影視集團人員指示講稿錄製宣傳影片,張貼至抖音等大衆傳播媒體,在前立委林昶佐罷免案時,張男也以此手法宣傳罷免影片,事後再報領工作費用。

檢方指出,張男不管是單獨或與洪女一起到大陸,都沒有兌購外幣,卻在返臺後陸續存入人民幣35萬1700元、港幣60萬4520 元、美元12萬6338元等外幣現鈔,且張男夫妻和證人長女自2012年至2023年共12年間, 總申報所得僅有144萬3297元,3人平均1年收入共12萬餘元,惟卻可於2011年1月到去年11月間,陸續以ATM自動存提款機或無折存款方式存入3228萬到帳戶,顯遠超3人收入。

加上張男2011年7月26日透由兩岸地下通匯運補大陸資金以無折存款方式存入現金102萬600元,顯示被告張男、洪女曾透由地下通匯管道將大陸金運補回臺,以製造資金斷點,

檢方清查張男、洪女相關資金流向後,統計兩人自2011年10月起至2023年10月31日止,從中共相關單位獲取款項所得約新臺幣4495萬600元及美金30萬8695.8元,認兩人涉違反反滲透法第4條受滲透來源指示、委託、資助而爲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43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5條各款行爲罪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