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石茂強泰國遭槍殺 北檢搜索4嫌住居所共6處
通緝犯石茂強在泰國遭槍殺案,涉案臺籍男子周昱帆從柬埔寨返臺,臺北地檢署前天依殺人、毒品罪聲押,法院審理時,周男稱只是協助清理現場血跡,案發前請石男抽K煙,法院裁定3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北檢爲保全證據,昨晚至今天再搜索4嫌住居所共6處地點。
周昱凡26日從柬埔寨金邊國際機場搭機回臺,在桃園國際機場被刑事局帶回調查,警詢後請回,待泰國警方提供進一步涉案事證資料。北檢前天以被告身分約談周,檢察官訊問6小時後轉列殺人、轉讓毒品罪被告,當庭逮捕後聲押。
北院昨開羈押庭並指出,本案大部分犯罪行爲與證據在國外,我國對周昱凡涉犯殺人、意圖販賣而持有第三級毒品有審判權,周男手機被警方扣案,承諾願配合調查、同意日後搜索,基於比例原則,無羈押必要,裁定30萬元交保。北檢表示,待蒐集事證研議是否抗告。
周昱帆與臺籍王姓、許姓、林姓男子及一名泰籍女子涉案。周稱,泰國大麻合法化時,他隨王到泰國開大麻店,學種大麻及幫忙關店收帳,王預計收掉大麻店轉往柬埔寨談生意,他不清楚談何種生意,命案後提早離開泰國。
泰媒報導,在柬埔寨落網的22歲泰女Piyanut Thammarat稱,未參與殺人棄屍,王是她男友,案發時她在租屋處三樓,石與王等四人在樓下碰面,她聽見石用中文說三聲對不起,接着聽到兩聲槍響,她不敢下樓查看,不清楚棄屍細節,案發後王要她一起逃到柬國。
泰國警方追查,王、許、林逃到柬埔寨,刑事局已提供身分及背景資料給泰國警方,泰、柬國警方合作追查。Piyanut Thammarat今日首次出庭,恐被羈押入獄。
臺籍通緝犯在泰國遭槍殺案,涉案周昱帆返臺,稱協助清理現場血跡,但沒開槍殺人,法院昨裁定30萬元交保。記者林澔一/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