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犯遇攔查「丟下孕妻自己逃」 背後有洋蔥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大雅區一名江姓男子因違反槍砲彈刀條例,被判處1年2個月徒刑,但爲了照顧即將臨盆孕妻,因此未依規定入監服刑而遭通緝;日前載着妻子行經大雅區購買嬰兒用品時,遇警盤查,害怕身份被識破,拋下孕妻拔腿狂奔。警方同情江男處境,但仍依法將他逮捕歸案。

▲江姓男子見到警方後,拿着安全帽拔腿狂奔。(圖/記者林姸君翻攝,下同)

▲江男與警方追逐一陣子,最後精疲力盡在巷中接受盤查。

水湳派出所表示,巡邏警員張淵棋行經中清路二段與經貿路口時,發現一輛重型機車任意變換車道,於是欲上前欄查勸導,不料江姓男子(23歲)竟衝忙下車、徒步逃逸,但終究難敵機速度,只能束手就擒;經調查,江男因違反槍砲彈刀條例,遭臺中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須入監服刑,爲躲避風頭還北上臺北工作,但不忍愛妻無人照顧,因此悄悄返回臺中居住。

▲警方雖同情江男遭遇,但仍依法將他逮捕歸案。

江姓男子供稱,爲避免孕妻在逃亡的過程中、陷於險境,纔會手拿安全帽後往巷弄徒步狂奔,獨留妻子及所騎機車在現場偵訊筆錄後被解送臺中地檢署歸案。第五分局則表示,雖然同情江男遭遇,但仍要依法將他逮捕歸案。分局也呼籲,千萬不可以身試法、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