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緝男「假看屋」持剪刀性侵女房東 她半裸逃出求救

通緝男「假看屋」持剪刀性侵女房東,她半裸逃出求救。(達志影像)

新北市1名陳姓男子透過友人介紹要租屋,卻在約女屋主看房時,拿出大剪刀架在女房東的脖子上,恐嚇「你已經沒有機會了,你就給我1次吧」,當場硬上得逞,女房東趁着陳男拿衛生紙時半裸下半身趁隙逃跑向社區保全求救才脫離魔爪。新北地院依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陳姓男子透過友人得知一名新北市一名婦人小美欲出租房屋,於是主動聯繫欲承租房屋之名義,偕同友人前往參觀看房。事後友人離去,獨留陳男與小美在屋內,小美見到該名友人久久未歸,打電話請他儘快回來。

但該名友人回來後,又因有事離開,陳男立刻露出猙獰面目,要求小美和他發生關係,但遭到拒絕,未料陳男拿出隨身攜帶的大剪刀,抵住小美頸動脈恐嚇稱:「你已經沒有機會了,你就給我一次吧」。

小美嚇得雙手舉高,央求陳男放下剪刀,不敢再拒絕及抵抗,隨後陳男將剪刀放下,當場進行性侵,完事後,小美趁陳男拿取衛生紙之際,赤腳奔向電梯逃離現場請求社區保全打電話給丈夫,經驗傷後前往警局報警。

法官審理後,審酌被告假藉欲承租房屋,實則預藏剪刀前往案發地點,並利用與女方獨處之機會,持剪刀抵住女方頸部,並恫稱:「你已經沒有機會了,你就給我一次吧」等語,導致女方心生畏懼、無法抗拒,對女方強制性交得逞,事後見女方逃離仍試圖阻止離開,可見女方當時內心之萬分驚恐、害怕及焦慮,造成其心中所生之性侵陰影恐終身難以抹滅,予以嚴懲,因此判7年6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