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車賊市區囂張「趴趴走」 警「貓捉老鼠」迅速圍捕歸案

臺中年約50歲葉男日前愛車遭竊報案,中市警二分局2日凌晨發現偷車賊竟騎着機車在市區「趴趴走」,警方立即出動,順利逮捕年約41歲林嫌。(中市警二分局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臺中年約50歲葉姓男子日前將機車停於超商前,取車時卻發現不見愛車身影,找尋未果焦急向警方報案,中市警二分局接獲報案,立即調閱監視器追查,2日凌晨發現偷車賊竟騎着機車在市區「趴趴走」,警方立即出動逮捕年約41歲林姓男子,全案依盜竊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文正所員警於1日凌晨3時許接獲葉姓民衆報案,稱機車失竊,立即調閱監視器畫面與失竊車輛車行紀錄,追查車輛去向,並於2日凌晨1時40分發現失竊機車恢復行駛,並朝市區行駛,員警見機不可失,立即通報線上員警搜尋。

警匪於市區道路幾度交錯,雙方猶如貓抓老鼠般,後員警於南區臺中路與信義南街口,發現1名符合特徵之騎士,當機立斷迅速攔車,林嫌當下驚慌失措,火速將失竊車輛停於路邊停車格,一秒佯裝路人,員警見機不可失,上前逮捕佯裝無事的林嫌。

警方依現行犯將林嫌當場逮捕,並依竊盜罪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隨後警方通知失竊車主前來領回,葉姓車主表示,沒想到車子這麼快就能尋獲,相當感謝警方的高效率。

中市警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表示,警方案發後迅速調閱相關監視器,鎖定犯嫌行車動向,實施攔截圍捕,將犯嫌依法逮捕,再次展現警方維持社會秩序、保護社會安全之決心,與保障市民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安全之承諾,絕不容許不法宵小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