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地檢署工地電纜遭逮 法官裁定交保竟讓員警幫取交保金

太歲頭上動土,彰化地檢署新建大樓遭竊,檢警循線逮到王姓慣竊,依竊盜罪移送法辦,不料法官審理後,裁定一萬元交保,但由於竊賊身上沒有現金,該名法官竟要求員警開着警車來回2小時近百公里路程,到南投幫忙取錢。(本報資料照片)

王姓竊賊日前趁着深夜闖入地檢署工地,偷走約60公尺的電纜線,檢警調查隨即掌握住在南投草屯的33歲王男與28歲的黃姓男子涉有重嫌。(民衆提供/吳建輝彰化傳真)

太歲頭上動土,彰化地檢署新建大樓遭竊,檢警循線逮到王姓慣竊,依竊盜罪移送法辦,不料法官審理後,裁定一萬元交保,但由於竊賊身上沒有現金,該名法官竟要求員警開着警車來回2小時近百公里路程,到南投幫忙取錢, 近日這件荒唐的事蹟在彰化警界流傳;彰化地方法院則迴應,因犯嫌確診基於便民需求,纔會請警方協助拿保釋金。

王姓竊賊日前趁着深夜闖入地檢署工地,偷走約60公尺的電纜線,檢警調查隨即掌握住在南投草屯的33歲王男與28歲的黃姓男子涉有重嫌,由於過去他們同在地檢署新建大樓工地打零工,前後共夥同4名同夥一同竊取電纜銷贓。

警方循線逮到王姓兄弟,6月21日到草屯拘捕主嫌王男,警詢後依竊盜罪移送彰檢偵辦,遭檢方聲押,但法院裁定他1萬元交保,不過當時王男說他身上沒錢,依法必須由家屬辦理交保,但沒想到法官卻要求員警到南投草屯幫王男取保釋金協助完成交保。

近日這件荒唐的事蹟在彰化警界流傳,有資深刑警看不下去,認爲法官做法太誇張,從沒聽過要求幫忙奔走籌措交保金的,還要警方開着警車遠赴南投,這種事情跟詐騙集團有何不同,警方積極宣導法官不可能帶警察上門討錢,如今法官卻帶頭作亂,荒唐至極聞所未聞。

有律師指出,從法律面來看,法官確實有指揮警察之權力,但這是否在調度的範圍內有待商榷,另外從行政訴訟法來看,法官命令1萬元交保,交保不出來只能做羈押,等到家屬籌措足費用再來交保也可以,沒有聽過直接命令警察到家中拿交保金的。

律師強調,法官會審酌羈押的原因與必要,認爲沒有羈押必要纔會裁定交保,羈押原因譬如說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等等,但既然法官認定有羈押原因,但沒有羈押必要,所以裁定交保,就不能說他沒有辦法錢交保,法官還幫他找錢,你就應該要將他羈押起來了,怎麼會如此荒唐。

而交保的王男沒有學乖,7月還在南投犯案;彰化地方法院發言人黃齡玉庭長表示,法官審酌王嫌對案情如實交代也坦承犯行,過去雖有前科但2020年服刑完畢就未再犯案,考量其確診基於防疫纔會將王嫌交保,但王嫌家人也都確診,基於便民纔會在偵巡警方同意下,到南投拿保釋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