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揭弊案挨告 陳致曉:我自首,我批評政府!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陳致曉投書媒體,被臺南政府自訴妨害名譽開庭前,陳率支持者法院門口高舉「我自首,我批評政府」的看板表達抗議。(洪榮志攝)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長陳致曉撰寫《臺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一文投書媒體引發關注,臺南市政府爲捍衛行政尊嚴罕見地向臺南地方法院自訴陳妨害名譽。4日上午開庭前,陳致曉率支持者在法院門口高舉「我自首,我批評政府」的看板表達抗議,也呼籲曾批評政府、曾轉發批評政府文章民衆一起出面自首。

陳致曉認爲,政府機關對於施政的良窳,本有承受公衆檢視,甚至批判的義務;加上政府機關掌握公權力,針對人民評論言論容忍度更應高於一般民衆,如此才符合憲法保障言論自由及民主法治國家人民監督政府的旨意。至於在媒體上刊載文章,只不過是實錄林義豐的建商朋友們,對市府涉及土地開發諸多弊案的批評;如果市府要澄清,應該公開各土地開發黑幕資訊,提供公民檢驗

陳致曉還強調,市府對他提告的行爲不僅可笑,也罔顧民主社會公民的針貶功能,甚至還揚言將對「散播、連結該文訊息者採取法律行動」;事實上,分享他批判政府文章的公民可以主張資訊來自他本人,根本不會有刑責,但爲了捍衛言論自由,除籲請關心言論自由的公民陪同他共同出庭,也號召曾批評政府、曾轉發批評政府的公民一起自首。

對此,市府曾發聲明稿指出,陳致曉以《臺南恐將淪兩大建商集團禁臠》爲題投書媒體,嚴重污衊市府團隊,爲了捍衛施政,市府以負責任態度自訴陳致曉妨害名譽,以正視聽,同時也不排除對惡意散播、連結不實訊息者採取法律行動,希望社會大衆能迴歸法治,理性討論重大建設

市府還表示,陳指與市長候選人林義豐會面時,取得市府與建商合謀圖利的黑幕;但林已澄清說,陳確實有拜訪他,但提出的案子並沒有確切的證據,將對陳保留法律追訴權。市府除刑事自訴外,還提出民事恢復名譽之訴,要求陳在4大報全國版頭版版頭下方刊登1日的道歉啓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