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天喝酒第二天被查出酒駕,武漢交警迴應
頭天晚上喝酒
第二天一早被查出酒駕
女子替丈夫喊冤
武漢交警迴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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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酒後9小時被查出酒駕
家住漢陽區的林女士(化姓)介紹,她的丈夫今年40多歲,是一名專職司機。3月17日晚,家中有客人到訪,丈夫吃飯時喝了約150毫升白酒。喝到晚9時左右,他送走客人,洗漱後休息。
3月18日清晨6時許,林女士的丈夫開車出門,往漢口方向行駛去接人,在知音橋下橋處遇到查酒駕的交警。經酒精測試,他的體內酒精含量爲40毫克/100毫升,達到酒駕標準。交警當場吊銷了他的機動車駕駛證。此後,他打電話給公司老闆說明情況,請了一名代駕司機把車開回交給老闆。
“我的丈夫是頭一天晚上喝的酒,他出門時整個人狀態沒問題,怎麼就成酒駕了呢?”林女士覺得,丈夫並不是飲酒後當即開車,酒駕標準過於嚴格。另外,交警在早上6時許查酒駕的做法也顯得不夠人性化。“除了會開車,他沒什麼別的技能。現在,沒了駕照、丟了工作,他不知道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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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迴應:檢查酒駕無時間規定
林女士在武漢城市留言板上反映了此事。漢陽區交通大隊工作人員回覆稱:
交管部門再次提醒廣大駕駛員,務必做到“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來源:長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