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遭佔未收租 永安、竹圍漁港入不敷出

桃園市大園區竹圍漁港雖增加多元功能,但審計處發現入不敷出,還有土地遭侵佔卻未要求租金等諸多缺失。(賴佑維攝)

桃園市永安、竹圍漁港搭配多元政策,增加遊憩、教育功能,但桃園市審計處發現入不敷出,甚至還有部分土地被佔用卻未收取租金,建築物還沒取得使用執照或雜項執照就開放使用,要求改善。

審計處報告指出,因應休閒需求,桃園升格後,市府於港區建置自行車道、青年體驗園區,目前也在興建海螺文化體驗園區,另結合港區外後湖溪出海口上游設置獨木舟體驗區,逐漸轉型爲「青年休閒漁港」。

但爲了漁港規畫、設計,雖市府有訂定漁港計劃書,但內容與現況不符。此外漁港每年收費及使用收入,均不足支應維護費用,如假日遊客衆多,兩漁港分別設置939格、1198格停車位,但未收費,並未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

另外兩漁港也出租土地給漁會興建漁會辦公大樓使用,但竹圍漁會辦公大樓4、5樓已供營利使用,租金卻未停整,還有部分港區土地遭佔用爲住宅、倉庫、商業使用,卻未收取租金。

審計處報告也點出,2017年至2020年已完工的漁港相關公共設施工程,高達4億2543萬餘元,但部分卻未列帳,此外港區內還有部分建築物至去年底還沒取得使用執照或雜項執照就開放民衆使用。

桃園市農業局迴應,漁船船舶檢查費、遊艇停泊收費是全臺最低,未來將檢討船舶檢查費從100元提高到250元,遊艇停泊費也會從每天每噸20元提高到40元。停車場收費問題,是希望民衆多到漁港,不過已研擬竹圍漁港彩虹橋北岸停車場設立收費機制。至於遭佔用問題,則因爲公私土地在交界,已釐清界線,使用執照也會盡快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