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多名高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導讀】ST錦港多名高管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中國基金報記者 憶山

10月28日,ST錦港發佈公告稱,公司部分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已被錦州市公安局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

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

公告顯示,10月27日,ST錦港收到公安機關及相關人員家屬通知,因涉嫌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錦州市公安局決定對公司副董事長兼總裁劉輝、副總裁兼財務總監李挺、原公司董事鮑晨欽、副總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長徐健等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原公司董事鮑晨欽、副總裁曹成、原公司董事長徐健被取保候審。相關案件的具體情況尚待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

ST錦港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曹成能夠正常履職,公司已對劉輝、李挺負責的相關工作進行了妥善安排。公司董事會和經營層依法履職,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有序進行。

另據同日公告,該公司已於10月27日收到劉輝的辭職報告,劉輝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公司第十一屆董事會副董事長、董事和公司總裁職務,同時一併辭去在公司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所任委員職務。辭職後,劉輝同時卸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將不在公司擔任任何職務。

劉輝辭職

曾因信披違法違規被立案

去年11月,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ST錦港立案。今年5月,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2018年至2021年,ST錦港通過與7家公司開展無商業實質的貿易業務,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和利潤總額,導致2018年至2021年年度報告虛假記載。其中,4年虛增的營業收入合計超86億元。

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證監會對公司和6名時任高管給予警告,擬罰款金額合計達2300萬元。

這6名高管包括:時任董事長徐健,時任副董事長、總經理劉輝,時任董事鮑晨欽,時任財務總監李挺,時任副總經理寧鴻鵬,時任副總經理曹成。其中,徐健、劉輝還被擬採取10年以上市場禁入措施。

目前仍未披露2024年半年報

資料顯示,作爲遼寧省重點發展的北方區域性港口,ST錦港主要經營業務包括油品化工品類(原油、成品油及液體化工品)、大宗散雜貨(煤炭、糧食、礦石)及其他散雜貨類(鋼材、化肥、氧化鋁等)貨物的裝卸、運輸、堆存、倉儲等港口物流服務。

由於無法在法定期限內披露2024年半年度報告,ST錦港已於9月2日開市起停牌。根據規定,若在公司股票停牌兩個月內,仍無法披露過半數董事保證真實、準確、完整的2024年半年度報告,公司股票將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截至目前,ST錦港仍未披露2024年半年報數據。

今年一季度,公司實現營收5億元,同比下降43%;歸母淨利潤爲0.22億元,同比下降14%。報告期末,公司股東總戶數9.6萬戶。

停牌前,ST錦港每股報1.47元,年內下跌超48%,總市值爲29億元。

ST錦港年內下跌超48%

編輯:喬伊

審覈:陳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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