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伙租電子產品後低價變賣獲刑,共詐騙 20 家店鋪 31 次

IT之家 9 月 8 日消息,江蘇溧陽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公佈一則案例,溧陽一家經營電子設備的“新科通訊”(化名)在支付寶等網絡平臺經營電腦、顯卡等設備租賃生意,經營狀況良好,客流量不斷增多,但近期卻出現了多起訂單逾期的情況。

多名買家以長租買斷的方式在該店鋪租賃電腦、顯卡,訂單逾期後買家失聯,出租的設備一直未歸還,商家無奈於 2023 年 12 月 17 日報警求助。經公安機關偵查,商家陷入了“租機詐騙”的騙局。

IT之家從公告獲悉,李某某曾因涉訴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無法通過租賃平臺的風控評估。李某某萌生了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和信用積分的想法。他在網上找到中介諶某某,通過其結識了“馬甲”黃某某,負責提供身份及信用信息。

黃某某在“人人租”“愛租機”等租賃平臺下單後,商家客服會添加租機人微信,要求租機人提供支付寶信用積分截圖或者錄屏。信用較好的“馬甲”可以直接提供自己的信用積分進行下單,對於信用較差的“馬甲”,李某某便通過僞造截圖或錄屏,使得商家對租機人的償還能力產生錯誤認識,從而順利下單。

李某某操作租賃設備整個過程,中介商諶某某介紹“馬甲”實施詐騙,“馬甲”黃某某等 7 人提供身份信息、提供或僞造信用積分用以租賃設備,對 20 家店鋪實施詐騙 31 次,涉案金額達 19 萬餘元。

2024 年 8 月 2 日,經溧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李某某因犯合同詐騙罪被溧陽市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諶某某、黃某某因犯合同詐騙罪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