託嬰中心監視錄影上雲端 衛福部:改與托育專法合併處理

衛福部社家署今表示,託嬰中心監視器上傳雲端辦法,將改與《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合併處理,預計年底前送出草案。(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託嬰中心虐兒案頻傳,衛福部社家署今年規劃修正「託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要求全國託嬰中心將監視畫面,統一上傳到中央雲端,防止查無證據狀況。社家署今(19)表示,經專家評估,此辦法有母法授權不足疑慮,將改與《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合併處理,預計年底前送出草案。

立法院2019年通過修正兒少法部分條文,明定託嬰中心應裝設監視錄影設備;爲防止虐嬰案再發生,社家署今年4月公告「託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設置及資訊管理利用辦法」第5條之1修正草案,並規劃廣設「監管雲」,將託嬰中心監視器檔案,統一上傳到中央雲端系統,並保存影像至少30天。

社家署今(19)公佈修正草案相關意見迴應,代理署長張美美表示,考量到適法性問題,加上個資法規定,若要通過「監視器傳雲端」辦法,必須要有法律授權,因此未來會在《兒童托育服務法》中,明定監視影像上傳雲端的目的、資料蒐集、處理、利用、查閱、保存方式與期限等事項,以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張美美解釋,將託嬰中心監視錄影畫面上傳雲端,不僅僅是做異地備份,有相關爭議事件發生時,會需要調閱雲端資料,涉及利用,必須有母法授權。

由於法律適用上有疑慮,未來要改與《兒童托育服務法》專法一併處理,《兒童托育服務法》已經預告完畢,也蒐集地方政府、民間團體意見,待行政作業完成後,預計年底前送出衛福部版本。

張美美表示,目前會先統整各縣市設備,由於目前全臺託嬰中心監視錄影設備,大約有265種廠牌、數量高達3萬8000多個,爲求作業一致性和調閱程序,會先針對此部分處理。張美美指出,依照現行規定,託嬰中心有專人管理監視錄影畫面,也要求縣市要做稽查,監視設備有任何狀況都會立刻通報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