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 Eats外送員「不想走另一道門」 保全堅守防疫遭撞倒還挨告
▲外送員不想走旁邊的門進入大樓送餐,和保全發生衝突提告強制。(示意圖非本案當事人/路透)
張姓Ubereats外送員日前接到訂單,要外送到臺北市羅斯福路上某商辦大樓,保全告知大樓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進出要從不同門口,張男仍堅持從「出口」進入,雙方發生肢體碰撞後,張男控告2名保全涉嫌妨害他行動自由,但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勘驗監視畫面,明明是張男用肩膀把保全撞倒,認爲事證不足,8日處分不起訴2保全。
據瞭解,事發的商辦大樓爲了防疫,將大門劃爲2區分流,1個是讓進入大樓的職員和民衆接受額溫測量與登記,旁邊另1個門只供大樓人員離開使用,8月間,張姓男子爲了送餐,一個沒注意走向出口門,陳姓和翁姓保全上前告知分流規定,但張男間不配合,執意要走進大樓。
保全見狀,張開雙手錶示無法停行,戴着安全帽的張男乾脆用肉身向前,挺出肩胸,把保全撞倒在地,事後又控告2名保全涉嫌妨害行動自由的強制罪,檢察官調閱監視器,保全依公司規定執行工作,反而是張男過去就曾有2、3次因進入其他大樓和保全發生衝突後提告紀錄,檢方最後以罪嫌不足等理由,不起訴2名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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