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昊志機電實控人湯秀清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擬被罰1.09億

中新經緯9月23日電 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違法行爲,昊志機電實際控制人湯秀清及財務總監肖泳林擬合計被罰1.11億元。

9月23日晚間,昊志機電公司,公司收到湯秀清和肖泳林的通知,獲悉其於當日收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公告顯示,昊志機電於2021年9月30日披露了《關於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74),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湯秀清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382021074號),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1年9月26日,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公司於2023年9月19日披露了《關於公司董事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告知書的公告》(公告編號:2023-088),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肖泳林先生收到證監會的《立案告知書》(證監立案字0382023015號),因涉嫌操縱證券市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2023年8月25日,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湯秀清、肖泳林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證券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第一、三項的規定,構成第一百九十二條所述操縱證券市場違法行爲。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定,證監會擬決定:對湯秀清處以1.09億元罰款,對肖泳林處以200萬元罰款。

昊志機電錶示,上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的事項內容僅涉及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長湯秀清和公司董事、董事會秘書、副總經理、財務總監肖泳林個人,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影響。

據昊志機電2024年半年度報告,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三大股東爲湯秀清、湯麗君、廣州市昊聚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分別持有8672.68萬股、2811.47萬股、1108.39萬股股份,持股比例分別爲28.34%、9.19%、3.62%。其中,湯秀清和湯麗君系姐弟關係。湯秀清持有廣州市昊聚企業管理有限公司80.09%股權,能夠對其實施控制,因此,湯秀清對昊志機電的表決權比例爲31.24%。

另外,肖泳林爲公司第七大股東,持有129.16萬股股份,持股比例爲0.42%。

公開資料顯示,昊志機電是一家專業從事高精密電主軸及其零配件的研發設計、生產製造、銷售與維修服務的環保型高新技術、創業板上市企業。

企業經營方面,2024年上半年,昊志機電實現營業收入6.16億元,同比增加31.5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5491.79萬元,上年同期爲-1483.69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的淨利潤3047.69萬元,上年同期爲-2681.75萬元。

二級市場上,昊志機電23日收跌0.41%報12.12元/股,總市值37億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