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觀財報|ST旭藍:無法在責令改正期限內完成資金佔用整改,股票停牌

【V觀財報|ST旭藍:無法在責令改正期限內完成資金佔用整改,股票停牌】ST旭藍公告,2024年7月5日收到深圳證監局《責令改正決定》,責令要求公司非經營性佔用資金77.96億元應在收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歸還。截至目前,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額75.27億元尚未償還,也未提出明確償還計劃。責令整改事項的期限已於2025年1月5日屆滿,清收未有實質性進展,預計難以在整改期限屆滿前完成全部整改。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6日開市起被深交所實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