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眼男嗆有「免死金牌」 醫嘆:沒有人能把患者永遠關在醫院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挖眼案」引爆鄉民怒火,要求將他長期拘禁。耕心療愈診所院長林耕新強調,沒有人可以把患者永遠關在精神醫院,是否故意犯罪須由精神科醫師釐清。(取自林耕新臉書/袁庭堯高雄傳真)
屏東縣高樹鄉新南村26日發生潘姓女超商店員遭思覺失調症楊姓男子狠挖雙眼事件,引爆鄉民怒火,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承諾「朝向長期收治來處理」。但耕心療愈診所院長林耕新強調,沒有人可以把患者永遠關在精神醫院,是否故意犯罪須由精神科醫師釐清,刑事部分交由法律判定。
楊男犯案後還怒嗆自己有免死金牌,關不久也關不住,30日網紅人徐奕動員1臺遊覽車到屏東衛生局陳情,強烈要求衛生局長期收治病患。
林耕新在臉書上表示,首先應鑑定楊男犯案當時是否受精神狀態、情緒控管不佳導致,而非故意犯罪,必須由精神科醫師釐清。
「在精神科治療方案,沒有人可以把患者永遠關在醫院」林耕新強調,患者在收治期間,狀況好、情況穩定時,仍須尊重患者的人身自由,不可能永遠把他關着。但患者出院後,就無法強制要求回診或定期服用藥物。患者若仍有精神症狀,會直接影響他人或造成社區危險,需再次被評估才能收治入院治療。至於若構成刑事案件,法律責任則由法院判定。
潘女被攻擊後,兩眼均需開刀,一眼縫3針,一眼縫5針,左眼球塌陷,鼻樑碎裂,還有腦震盪症狀。
超商女店長說楊男猶如社區不定時炸彈,村莊的人都很害怕,看到他都要閃遠遠,楊男都專挑眼睛下手,先前地方還有傳楊男會挖狗的眼睛、吃狗的誇張行徑,人人自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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