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傳山西女交警入室打砸繼母家,官方:已調查,女子已經被拘留
山西呂梁,網傳女交警與丈夫及其同事到繼母家中打砸,引發網友熱議。事發後當地主管部門高度重視併成立聯合調查組調查此事。目前,當地主管部門發佈通報確認此事,並公佈了對女交警高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的決定。網友們很好奇,主管部門是以哪條法律依據處罰高某的?有人說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也有人認爲,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來源:椒點視頻)
現場視頻顯示,女交警高某身穿黑色上衣、手持一條木棍先是打砸屋內的傢俱、電器、門窗等財物,
後又去掀翻茶几和椅子等傢俱。之後,高某又站在桌子上,手持一張椅子狠狠的砸向大門上方的玻璃。
據瞭解,被高某入室打砸的是其繼母,而高某之所以敢如此大膽,是其丈夫及同事陪同其一同前往的。
有網友表示,是不是繼母有什麼做得不對的地方,甚至是有侵犯到高某利益的行爲,其纔會這樣做的?
但也有網友反駁稱,高某雖然是交警,但也是人民警察,任何糾紛都要依法處置,其作爲執法人員不可能不知道,其行爲就是知法犯法!應當予以處罰。
還有許多網友對高某的行爲,最終是怎麼定性的,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爲,這是故意毀壞公私財物;也有人說,這就是典型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那麼從法律上講,如何評價高某的行爲呢?
首先,網友們有一點說得很對。即任何糾紛都要依法處置,且不論你是從事什麼工作都要遵守這一點,否則,行爲人就要爲自己的行爲承擔法律後果。
其次,非法侵入住宅是指在沒有經過住宅主人同意的情況下,而非法闖入公民私人住宅的違法行爲。
注意!在司法實踐中,認定行爲人是非法侵入住宅的,一般是行爲人非法進入後,沒有實施其他違法犯罪行爲而應當要予以處罰時纔會適用的法律條款。
比如說,張三非法進入李四家中,趕不走,但李四卻沒有其他違法行爲,這時可以認爲是非法侵入住宅。但是,如果張三進入後,是爲了盜竊或者打人。
這時就會轉化爲盜竊或者故意傷害。即張三非法進入的主觀故意是什麼,一般就以這個來定性處罰。
具體到本案中,視頻大家都看到了,女交警高某進入其繼母家中是爲了泄憤,即故意毀壞公私財物。
因此,即便其之前是非法侵入繼母的住宅也會因其後續的行爲而轉化爲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違法行爲。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9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處5-10日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15日拘留,可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注意!故意毀壞公私財物造成5000元以上數額較大經濟損失的,構成刑法第275條規定的,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罪,應當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也就是說,通過主管部門僅對高某處以行政拘留處罰來判斷,其行爲沒有造成繼母數額較大以上的經濟損失,故當地主管部門只將其行爲評價爲違法。
最後,不論主管部門最終是怎麼處罰高某的,即便是拘留過後予以開除,都不影響認定其行爲同時還侵犯了其繼母的財產權。
民法典第1184條規定,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簡而言之,女交警高某在繼母家中的打砸行爲,造成其繼母的經濟損失,其還應當承擔民事侵權責任。即應當要按照市場價賠償造成繼母的經濟損失。
有網友不解稱,不是說高某是與丈夫及同事一起去的麼?那些人又是怎麼處理的呢?對此,您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