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滑輪場「跌倒骨折」提告求償逾百萬 法官認定須自承風險判駁回
2024年4月8日臺中市/劉男2023年間到中市網紅店「Roller186」滑輪場玩,滑行轉彎摔倒導致右腳骨折,他以地板不平整及鞋具有問題,提告求償。法官勘驗認定地面平整、滑輪鞋合格,而劉溜冰動作不符業者提醒自我保護要領,應自我承擔風險,判決駁回,可上訴。(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劉男2023年間到中市網紅店「Roller186」滑輪場玩,穿業者鞋具練習滑行,轉彎摔倒導致右腳骨折,他以地板不平整及鞋具有問題,提告向業者求償逾百萬元。法官勘驗現場影像及水平儀檢測等結果,認定地面平整、滑輪鞋合格,而劉滑行動作不符業者提醒自我保護要領,應自我承擔風險,判決駁回,可上訴。
劉指控,他2023年5月1日晚間到大魯閣公司經營的「Roller186」滑輪場新時代館玩,疑似場地地板不平整或鞋具的鞋距有異,造成他滑行時左腳瞬間停止,導致人往後滑倒、屁股坐地,右腳骨折受傷,送醫治療診斷需休養3個月,並追蹤治療,劉提告求償醫療費、工作損失等共148萬餘元。
業者抗辯,劉購票、同意消費規範後入場,換穿業者提供的鞋具及護具到新手區練習,現場透過廣播、電視、及投影等定時輪播安全宣導及自我保護要領;劉滑行轉彎時因自身重心不穩,向後摔倒而受傷,現場服務人員聯繫駐場護理人員檢傷,通報119,並陪同到急診就醫。
法官勘驗案發時地的監視器影像、業者提供的水平儀檢測結果,場地並未凹凸不平;滑輪鞋爲2023年4月購入,由經濟部準檢驗局臺中分局檢驗合格,而認定場地及滑輪鞋的規格、品質等均屬正常。
法官認爲,劉滑行時重心不穩,未依業者提示的自我保護安全要領,將身體重心往前傾,導致雙腳瞬間向前滑、屁股跌坐,壓到右腳小腿而受傷,爲參與滑輪運動應自我承擔的風險,與業者契約履行及服務人員行爲無關,也沒有因果關係,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