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戀詐騙 女淪人頭賠上4帳戶

刑事局發現,近來詐騙集團會以「愛情詐騙」話術,騙取被害人的金融卡與密碼作爲人頭帳戶。(本報資料照片)

國內修法打擊詐欺人頭帳戶的亂象,連月來讓人頭帳戶黑市價碼水漲船高,曾喊到1本40萬天價。刑事局6日指出,詐團鑑於人頭帳戶取得愈來愈難,從個案發現,愛情詐騙不只騙錢,還會騙人頭帳戶。以往詐團只跟被害人「借錢」,現在不借錢反而主動提出甜頭要「給錢」、「給房子」,再用「協助匯錢」爲由騙人頭帳戶。

警方表示,高雄林姓女子在臉書認識男網友,雙方加LINE聊天,以結婚爲前提交往。網友提議要買房子登記在林女的名下,叫林女加LINE傳訊給房仲業務,請對方協助處理資金轉帳,對方以「房子買賣要刷流水,1個帳戶沒辦法刷這麼多」爲由,要求林女把網路銀行綁定4個約定帳號,並告知他帳號密碼。林女照指示操作,日前發現帳戶被警示,才驚覺被騙而報案。

此外,基隆王姓男子也在網路認識網友「陳雯菲」並加LINE聊天,2人相談甚歡,對方自稱是人在國外的紅酒貿易商,因返臺無法攜帶太多現金,提議先匯5萬元美金給王男,待返國後再向他取回。

對方誆稱,外幣匯款問題要王男加「金管會黃天牧專員」的LINE請他協助處理,詐團指示王男爲完成海外匯款程序,要先寄出提款卡1張並告知密碼,王男照指示做,也被利用變成人頭帳戶。

刑事局呼籲,不論用任何話術包裝,對方要求寄出金融卡、告知提款卡密碼或告知網銀帳號密碼、設定約定帳號,就是人頭帳戶的關鍵用語,詐團會利用求職或愛情詐騙時,以話術包裝騙帳戶,民衆網路交友務必謹慎。

警方也強調,新修正的洗錢防制法規定,就算沒收受對價,只要提供3個以上帳戶或5年內犯2次,也都會被認定涉嫌洗錢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