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佳遭轟「刁難豪宅買主」 怒發5聲明反擊

王思佳。(中時資料照)

經紀人也提供王思佳跟房仲的對話。(經紀人提供)

王思佳今(17日)被週刊爆料她所住的豪宅原屋主想出售,但她買不下手卻又不想搬,甚至處處刁難有意看屋的買家,惹得房仲圈怨聲載道。對此,王思佳打破沉默,怒發5點聲明反擊。

王思佳發出聲明反擊,「1、烏龍爆料的媒體在昨晚(5/16)纔來假意詢問,本人已經說明並表示沒有此事,但該烏龍媒體卻說已經出印,無法再修正,顯然就是沒有求證的意思。2、本人合法承租房子,準時支付房租,也已經積極配合房仲帶看房屋。至於本人的「租屋地點」和期限,是本人的家庭安全和隱私,爲何房仲和烏龍媒體能隨意透露?3、所謂「看房的人」如何在沒看房以前,就知道是我本人住在裡面?再者,烏龍爆料者也無法出示任何證明,烏龍媒體也不求證,就直接明顯公佈本人居住的社區名稱、位置,讓外人可以輕易查到,已經嚴重侵犯隱私。4、難道身爲藝人,就不能保有家庭安全和隱私?如果確實是房仲爆料,本人將公佈房仲的資訊、房仲的對話,讓社會大衆瞭解這家房仲的品質。5、希望烏龍媒體能夠配合提供所謂的「爆料者」,如果無法提供證據,又無法說明,這種惡意報導,就須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王思佳經紀人稍早表示,在租約到期內,本來就該配合房客時間,是很合理的事。他也對爆料提出質疑,「是哪家仲介爆料?將房客隱私透露」。經紀人認爲,雖然藝人工作時間不固定,時間本來就難喬,但以王思佳個性和生活作息,不可能像報導所言的早上7點,因爲她還要妝發、帶小孩,「若真有此事,請拿出對話紀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