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衛國任北京市昌平區副區長
據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消息,北京市昌平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布一批任免名單,王衛國任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24年2月22日,北京市昌平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決定:
任命王衛國爲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任命顏梅爲北京市昌平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任命張友鑫爲北京市昌平區人大常委會城南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
任命李建忠爲北京市昌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區人大常委會城南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任命燕明星爲北京市昌平區信訪辦公室主任;
任命馬立衆爲北京市昌平區監察委員會委員、副主任;
任命張楠爲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職務;
任命王開豔爲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職務;
任命尤文靜爲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副庭長;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於廣丹爲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呂偲偲爲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審判庭)副庭長;免去其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王帥爲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副庭長;
任命王龍、王偉釗、方衝、劉洋洋、李安國、李勁鬆、李泳澤、李強、應義平、張國雪、周忠會、周潔、姚楊超、商遊麗、程新淼爲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審判員;
任命喬蕭菲、陳潔淼、趙洪超、侯建暄、樑瑞潔、彭珂爲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寧澈同志北京市昌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職務;
免去劉本龍同志北京市昌平區信訪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楊琳同志北京市昌平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
免去劉敏同志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李笑同志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楊傑同志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李紅霞同志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
免去陸婧同志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法院北七家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免去劉曉輝同志北京市昌平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來源/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編輯/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