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保持消防設施完好、封閉安全出口,泰康人壽北京西城分公司被罰
新京報訊(記者彭鏡陶)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西城區消防救援支隊監督執法人員對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西城分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存在疏散指示標誌不能發亮、安全出口被封閉、消防設施被遮擋等問題。
監督執法人員檢查時發現,該單位16層辦公區域有2處疏散指示標誌不亮,且17層南側房間內感煙探測器全部被塑料膜包裹,存在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未保持完好有效的違法行爲。這一行爲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六條“機關、團體、企業、事業等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配置消防設施、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完好有效”的規定。
此外,該單位有3處安全出口被封閉,導致人員無法通行,且不能當場改正。17層的北側疏散通道上放置貨架堆放雜物,且該疏散通道寬度爲1.5米,被佔用的寬度達到0.87米,超過50%。還有多處消火栓被雜物遮擋。這些行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損壞、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佔、遮擋消火栓或者佔用防火間距,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的規定。
最終,該單位因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被罰款5000元,因遮擋消火栓被罰款5000元,因封閉安全出口、佔用疏散通道被罰36000元。
編輯 彭衝 校對 賈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