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毒牽涉重大 檢方竟沉默?蘇偉碩提4問:有SARS既視感

醫師蘇偉碩曾以反萊豬進口、捍衛國人食安聞名。(中時資料照/林偉信攝)

新北幼兒園案以經檢警近1個月偵查,社會關切是否真有幼兒在未經醫師處方,遭餵食含有巴比妥成分的藥水。醫師蘇偉碩今(15日)在臉書發文直問檢方,有否依照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的重大刑事案件偵查?對幼兒園幼兒是否採取尿液藥物篩檢?採檢之尿液樣品是否列爲刑事案件證物妥爲保存?樣品是否送交法定藥物毒物鑑定單位進行藥物鑑定?專家對僞陽性可能性也都沉默,他直呼有2003年SARS風暴的既視感。

蘇偉碩提到,如果幼兒園真有人以非經醫師處方的巴比妥之藥水強迫或誘騙方式,使幼兒飲用,當屬重大刑案。發生地的新北市檢警當然應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偵查。而中央警政署與法務部及所屬調查局,難道不應該由行政院長責令組成任務編組,於最短時間內至少釐清一個問題:到底有沒有幼兒真的在沒有醫師處方下,被餵食了巴比妥這種四級管制藥品(如果沒有醫師處方就屬四級毒品)的藥物?

蘇偉碩質疑,檢方應回答以下問題:1.在5月15日開始偵辦後,有否依照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的重大刑事案件偵查?2.對幼兒園幼兒是否採取尿液藥物篩檢(UDS)?3.採檢之尿液樣品是否列爲刑事案件證物妥爲保存?4.就尿液藥物篩檢因爲是採取生物免疫方法檢驗,存在檢驗極限和僞陽性與僞陰性問題,對檢驗數值遠低於治療劑量,甚至逼近檢驗極限值之樣品,是否送交法定藥物毒物鑑定單位進行藥物鑑定?

蘇偉碩強調,如果真的有幼兒遭到強喂巴比妥這種四級毒品,就是重大刑案,法條寫得很清楚。重大刑案的偵辦與追訴,最重要的就是現場與證據的保全。如果連是否有幼兒真的服用了巴比妥都無法確定,還要等三個月後,毛髮鑑定實驗室才能檢驗,全國幼兒家長的不安豈不還要再被懸在空中三個月?如果有「喂毒」,就要儘快找出真兇繩之以法!如果沒有更要儘快公佈,讓惶惶終日的家長們得以安心。

蘇偉碩直言,尿液檢驗僞陽性部分,從1980年末起就有案例報告,小兒退燒常用的布洛芬有時會導致尿液篩檢出現僞陽性。這一點,國內有許多毒物專家、檢驗專家和鑑識專家,怎麼一時之間全都沉默,只由新北市政府獨自面對?這種狀況,怎麼好有2003年SARS風暴的既視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