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攬客遊美東挨罰3萬 YTR「小象愛出門」提告喊冤被打臉
▲旅遊型YouTuber「小象愛出門」(本名王律婷)因在臺違法招攬旅行團挨罰。(圖/翻攝自Facebook/小象愛出門)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經營YouTube旅遊頻道「小象愛出門Elephant GOGO」的女子王律婷,前年(2022年)間在YT與臉書粉專po文攬客「美東城市輕鬆遊」等行程,標榜「全都是由小象親自帶團」,被查出她並無我國經營旅行業許可,被交通部觀光署裁罰3萬元,王女提告抗罰,臺北高等行政法院判她敗訴,可上訴。
本案源於王律婷2022年11月10日,在個人YT頻道「小象愛出門Elephant GOGO」、臉書粉專「小象愛出門」等社羣平臺,公佈「2023.2.05-2.12 美東城市輕鬆遊」、「2023.2.05-2.22 美西狂野浪女遊」等旅遊訊息,招攬粉絲赴美由她帶團觀光。
觀光署接獲檢舉查出,王律婷其實身兼美國「BonBon's LLC」股東合夥人,並架設「BonBon's travel」旅遊網站,但她並未在我國設立公司取得經營旅行業許可,攬客行爲已違反《發展觀光條例》,去年請她陳述意見後,裁罰她3萬元。
王律婷不服觀光署處分,提起訴願被駁回,再提本件行政訴訟告觀光署抗罰。她辯稱本件po文雖用中文,但全世界網友都能看到,只是分享美國旅行社在美國舉辦的行程,從集合、出發到解散都在美國,團員不限臺灣人,如何認定她在臺灣經營旅行業。
王女聲稱事先曾請教觀光署能否上網宣傳前述旅遊行程,觀光署答覆「網路無國界」、「臺灣人或任何國籍的人,到美國參加美國的旅行團,只需要遵守美國當地法令的規定」、「臺灣消費者,自己買機票,到美國當地參加美國的旅遊行程,那跟臺灣法令沒有關係」。
王女說信賴觀光署的專業說明與行政指導,在「美國」po文宣傳卻被觀光署裁罰,有違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信賴的原則,請求撤罰。
▲旅遊型YouTuber「小象愛出門」(本名王律婷)因在臺違法招攬旅行團挨罰。(圖/翻攝自Facebook/小象愛出門)
觀光署抗辯指出,王女本案po文提供「前十名報名者-折扣500美金團費4,500美金,十人即出團」等優惠,標榜「全都是由小象親自帶團」,更詳載「請先繳交訂金每人美團500美金」、「繳完訂金後前往填寫報名表」等廣告內容,構成在我國招攬不特定旅客參加團體旅遊行爲。
觀光署指出,王女粉專的「管理者所在主要國家/地區」,原爲「臺灣」,被調查後改爲「臺灣、美國」,且王女回覆網友提問,聲稱「在試臺灣人這種方式的接受度」,可見確實在招攬我國旅客,且王女扭曲觀光署答覆,把她「可否在我國從事招攬旅遊活動之行爲」混爲一談。
法官審理認爲,王女本件po文全用繁體中文,沒附加英文或他國語言,可見確以臺灣人爲主要目標,並至少有3位來自臺中、苗栗與新北的臺籍旅客,匯款參加王女po文行程,已在我國發生招攬效果。
至於被王女用來辯解的觀光署解答電話錄音,法官指出,當王女詢問「我是在美國的旅行社,臺灣人自己飛過來,應該也不會有什麼問題吧」,答覆人員告知「你們如果有在臺灣這邊進行招攬的行爲,那就可能會有觸法的問題」,已清楚表明就算我國人民自行搭機到國外參加旅遊行程,若該行程在我國有招攬旅客行爲,也屬違法。
法官認爲王女無從主張信賴保護或欠缺不法意識,觀光署本件裁罰於法有據,判王女敗訴,可上訴。
王女的YouTube頻道「小象愛出門Elephant GOGO」,以拍攝旅遊、美食主題走紅,目前頻道有逾51萬訂閱者,臉書粉專38萬人追蹤。去年王女不但因涉及違法招攬旅行團惹議,還爆出在臺東旅遊疑似酒駕,加上2022年挑戰喜馬拉雅山卻搭直升機下山事件,屢受網友負評,王女去年9月po文道歉,強調「我不會說自己是多好的人 ,但絕對不是一位壞人 」。